疏散出口包括安全出口和疏散门。疏散门是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门、直接开向疏散楼梯间的门( 如住宅的户门)或室外的门,不包括套间内的隔间门或住宅套内的房间门。安全出口是疏散出口的一个特例。
疏散出口设置基本要求
民用建筑应根据建筑的高度、规模、使用功能和耐火等级等因素合理设置安全疏散设施。安全出口、疏散门的位置、数量和宽度应满足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。
(1)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,并应符合双向疏散的要求。
(2)公共建筑内各房间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,每个房间相邻2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。
(3)除托儿所、幼儿园、老年人建筑、医疗建筑、教学建筑内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外,符合下列条件之-的房间可设置1个疏散门。
1)位于2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的房间,对于托儿所、幼儿园、老年人照料设施,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;对于医疗建筑、教学建筑,建筑面积不大于75m2; 对于其他建筑或场所, 建筑面积不大于120m2。
2)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,建筑面积小于50m2 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. 9m,或由房间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5m、建筑面积不大工200m2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. 40m。
3)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计15人的厅、室或房间。
4)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设备间,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房间。
对于一.些人员密集场所,如剧院、电影院和礼堂的观众厅,其疏散出口数量应经计算确定,且不应少于2个。为保证安全疏散,应控制通过每个安全出口的人数,即每个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;当容纳人数超过20000人时,其超过2000人的部分,每个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400人。体育馆的观众厅,其疏散出口数目应经计算确定,且不应少于2个,每个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宜超过400~700人。